居家檢疫「多次亂給地址」...北市重罰他7萬元

▲ (資料照,非當事人)

台北市 / 徐筠庭 綜合報導

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對於防疫工作都不敢鬆懈。針對應該進行居家檢疫的民眾卻在外頭拋拋走(pha-pha-tsáu,四處亂跑),台北市衛生局昨(15)日再對2名民眾開罰。

居家檢疫亂填地址!北市府重罰7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2月14日已針對尋獲失聯3人各重罰7萬元罰鍰,2月15日再針對2位未配合居家檢疫擅離指定住所不遵守規定及填報地址不實,分別裁處1萬元罰鍰及7萬元罰鍰。衛生局說明,該2位違反居家檢疫之民眾,分別為未配合居家檢疫擅離指定住所由區公所現場訪查發現;另1民眾則為填寫地址不實,且多次提供錯誤地址,致里幹事徒勞往返,查訪無人而通報裁處。

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台北市政府民政局提送衛生局查證,核其行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3項規定,依同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分別處新台幣1萬元及7萬元罰鍰。衛生局已於109年2月15日開立裁處書。

違反居家檢疫規定 北市府已開罰24人

台北市政府統計,至109年2月15日止,共開罰24人。依情節輕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分別開罰1萬元罰鍰計有19人、7萬元罰鍰計有4人;違反居家隔離規定遭開罰6萬元罰鍰1人。

民眾應配合防疫規定 北市府籲勿以身試法

衛生局強調,尚未解除居家隔離、檢疫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避免觸法受罰,提醒於入境時有簽署居家檢疫通知書民眾,若未接到民政單位電話關懷,請主動撥打防疫專線1922。居家檢疫14天期間若有發燒(≧38℃)或出現呼吸道症狀,亦可撥打防疫專線1922由北市衛生局安排就醫。如違反規定者,衛生局將立即依《傳染病防治法》嚴正處理,決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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