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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檢外出 3人各罰10萬.強制集中檢疫

高雄市 / 王美雅 許達人 許利森 徐靖壹 報導

香港一名男子與兩位朋友,上個月22號從香港入境高雄,按規定要居家檢疫14天,但4天後,3個人就開車出門吃飯,回到住處就看到衛生局人員和警察在門口等他們,三個人各開10萬罰單,並將他們強制送往集中檢疫處。三人向法院聲請立即釋放,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衛生局程序沒有違法之處,裁定駁回。

畫面中,是違反規定的香港籍男子,以及兩個台灣朋友。三人在上月22號從香港入境高雄,按規定要居家檢疫14天,結果才第4天,就溜出門吃晚餐,回家後衛生局人員和警察已經在門口等他們,三個人各給一張10萬元罰單。

高雄市衛生局長黃志中說:「在11月22號入境,在入境接受居家檢疫之後4天,就發生違反居家檢疫的相關規定。」之後強制送屏東集中檢疫處,但三人向法院聲請立即釋放,地院審理後,認為衛生局的程序沒有違法,裁定駁回。高雄市衛生局長黃志中說:「這是高雄市第一例提出提審的,那我們也跟法官做充分說明之後,法官當場就裁示,他們提審的部分不成立。」

之前高雄防疫旅館內,入境幾天的外籍移工,不依規定待在房內,晚上溜出來要吃泡麵,另一個移工走出房間想串門子,看到防疫人員調頭回房,但走出來的這八秒已經觸法,就這樣都被開罰10萬。

這新聞事件顯現台灣超嚴厲的檢疫,還因此登上美國CNN網站首頁,這次法院對違規者,駁回送集中檢疫處的聲請,再次突顯我們嚴謹防疫的決心,不容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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