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定居管制 入境期間不納入計算

內政部表示,對於陸籍子女因疫情因素無法返台,致未能符合法定每年須在台居住逾一八三日之要件,影響後續申請專案長期居留及定居時程,內政部日昨公告彈性處理原則,在管制入境的期間將不納入計算,管制前、後在台停(居)留期間視為連續不中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疫情期間管制部分外籍人士入境。其中,已許可在台長期探親或專案長期居留之陸籍子女,自去年七月十六日起分批開放入境。但這些人士因疫情因素無法返台居住連續一定期間,導致無法符合在台停(居)留連續二年或四年,且每年合法居住逾一八三日之要求,恐將延後申請專案長期居留或定居之時程。

內政部表示,為保障相關人士在台居住及身分權益,內政部於去年十二月即邀集陸委會等相關機關共同研商,並於日昨公告管制入境期間不納入計算,管制前、後在台停留或居留期間視為連續不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