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設太陽光電「最高獎勵30萬」 地方還可再加碼
為了達成2050淨零轉型目標,行政院會今天(5日)通過「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從明年起到117年為止,針對屋頂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下的私有建築物,每瓩(KW)獎勵新台幣3000元,每案最高30萬元,地方政府還可以加碼獎勵。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經濟部提出的「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經濟部次長連錦漳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現行太陽光電設置以大型建築物跟中型建築物為主,量能已經差不多,因此未來將以小屋頂做為政策推動主力。
根據經濟部計劃,從明年起,屋頂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下的私有建築物(包含屋主或光電業者)如果設置太陽光電,獎勵金額每瓩3000元,每案最高30萬元,地方政府可加碼獎勵。
計畫從民國114年起到117年為止,總經費40.8億、每年10.2億元,由經濟部撥款,地方政府執行,估計有12萬戶受惠,預計帶動720億元的投資額。
經濟部能源署長游振偉在記者會中補充,目前小屋頂太陽光電設置成本,每瓩在5.5萬元到6萬元之間,這項計畫是提供成本補貼,實際獎勵金需視個案差異。他強調,部分縣市本來就有補助太陽光電設置,這次希望透過中央預算挹注,共同推動淨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