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選委會:蘇不應擴大解讀惡意扭曲

屏東縣選委會發出聲明表示,蘇清泉不應擴大解讀惡意扭曲。(記者毛莉攝)
屏東縣選委會發出聲明表示,蘇清泉不應擴大解讀惡意扭曲。(記者毛莉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長落選人蘇清泉不滿法院驗票結果,擬再對相關選務人員提出瀆職、偽造文書、選罷法等刑事告訴,屏東縣選舉委員會二十六日發出聲明認為,蘇清泉既選擇進入法院,自應依法定程序在法庭上進行案件攻防,不應擴大解讀、惡意扭曲。

屏東縣選委會聲明中指出,該會依相關規定保存選票及選舉人名冊,非僅此次選舉,歷來選舉皆以相同方式保存相關文件;且保存方式,亦與全國各縣市選委會之保存方式並無不同。

至於,蘇清泉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法院在經過調查後,也認為該會已完全按照法律規定保存相關文件,根本無再任由當事人聲請保存之必要,所以在事證明確下,一、二審法院很快駁回其請求,並顯示蘇先前之主張及聲請毫無法律依據可言。

屏縣選委會表示,在選舉訴訟中,承辦法官亦當庭詢問蘇的律師,所謂「選舉人名冊會遭到無故開拆或竄改之質疑,有何證據可以提出」乙節,其代理律師非僅無法提出任何證據,甚至連有何聽聞亦無法說出,純粹基於其個人之質疑而已;這種毫無證據的指控他人,尤其是指控行政機關,何人可以信服?遑論必須依證據審判的法院。

選委會說,原告最質疑之十二個投開票所,法院也已經准許其驗票,而三月二十五日驗票結果,已將雙方律師勘驗結果逐一記載於法院筆錄上。且即令原告律師所提出質疑而記錄的,亦僅在於少許選票封袋有破損跡象或封口未封存良好,以及總數約十張之有效票、無效票爭議認定等少數幾個情形,但明顯可見絕無任何其所質疑之做票問題。

選委會認為,而隨著資料的閱覽及勘驗,蘇清泉仍選擇不願面對事實,反卻藉些許作業或保存上之瑕疵,擴大解讀惡意扭曲,深感遺憾。其實最重要者,開票當晚結果已定,相信蘇清泉競選總部亦有開票結果的記錄及彙整,其記錄應與中選會公告的結果並無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