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長治鄉長涉貪停職 李新煌代理

【陳文霖 屏東長治】

屏東縣長治鄉長許玉秀,因涉嫌貪汙弊案,被屏東地方法院裁定收押,鄉長職務也被屏東縣政府,火速依地方制度法停職,所留職缺於4日下午,由縣府指派前麟洛鄉長李新煌,完成代理。

余誓以至誠,恪遵國家法令,盡忠職守。

完成宣誓與印信交接儀式,前麟洛鄉長李新煌,正式成為長治鄉的代理鄉長,他說上任的首要任務,就是要穩定公所同仁,以及所有鄉親的民心。

長治鄉代理鄉長 李新煌:「大家來共同打拚,安定他們未來對長治鄉,大家的和諧、團結。」

由於前鄉長許玉秀,今晨因貪汙案被法院裁定收押,因此屏東縣政府,立刻依地方制度法將其停職,並指派李新煌當天,就完成代理鄉長程序。

屏東縣民政處自治行政科科長 張耘滔:「鄉鎮市長如果有,因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通緝的情形,縣政府就要依據第82條第2項,辦理鄉鎮市長的停職代理工作。」

根據屏東地檢署調查,許玉秀夫婿與公所機要祕書等4人,因涉及在王爺奶奶回娘家的活動中,收取回扣或賄賂,並以活動名義出具不實單據報銷,總計不法利益共100多萬元,地檢署3日晚上,將4人依貪汙治罪條例聲押,屏東地方法院在審理後也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