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動用核武 美指揮官說須符4原則

(中央社渥太華18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戰略司令部司令海頓(John Hyten)說,他會抗拒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下達的任何「非法」攻擊指令,合法指令必須符合美軍武裝衝突法的4大原則。

法新社報導,北韓核武和飛彈計畫引發美國和北韓間緊張關係升高,雙方領導人金正恩和川普一再火爆互嗆,加上川普個性火爆、行為一向難以捉摸,各界擔心川普可能片面下令發動沒有必要的核武攻擊,美國參議院兩黨議員上週曾辯論此一議題,討論川普動用核武的權限。

美國戰略司令部(STRATCOM)司令海頓18日在加拿大舉行的哈利法克斯國際安全論壇(HalifaxInternational Security Forum)回答提問時表示,他只接受川普的「合法」命令。

至於「合法」指令的要件為何,海頓表示,美軍武裝衝突法(Law of Armed Conflict)明定戰爭4大原則,包括必要性(necessity)、區分原則(distinction)、比例原則(proportionality)、不必要的苦難(unnecessary suffering),這些原則都有明確定義。

必要性原則要求武裝衝突各方只採取必要行動達成制敵的目的,攻擊目標嚴格限制為軍事目標。

區分原則是區分平民與戰鬥人員、軍事目標與非軍事目標。

比例原則是指對軍事目標的攻擊,不得過度使用武力,以避免造成平民與非軍事目標的附帶損害。

不必要苦難原則為禁止一切非軍事需要的暴力行為,造成多餘傷害和不必要的苦難。

海頓說:「此法適用於核子武器、小型武器、小部隊戰術,全部適用。」

他表示,身為戰略司令部司令,「我提供美國總統建言,他將會指示我該怎麼做。倘若那是非法指令,我將會說,『總統先生,那是非法的』,猜猜他會怎麼回應,他將會問『要怎樣才合法』。我們將會提出各種選項,結合各種實力,來因應各種情勢。」

海頓並說:「如果執行非法指令,你將會下獄,可能終身監禁。」(譯者:中央社嚴思祺)106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