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向毒品宣戰!4點帶你瞭解大麻在各國的合法形式

根據《中央社》報導,川普在26日宣布,美國的鴉片類藥物危機已成為全國性公共健康緊急問題,他誓言將迎戰這個每天使150多名美國人喪命的危機。

 

相較於全球抵制的鴉片,在台灣列屬於二級毒品的大麻,雖然被吸毒者稱作「入門毒品」,但因為大麻的成癮性和對身體的傷害性都遠低於菸酒等精神藥物,加上大麻在醫療用途擁有相當良好的麻醉效果和抗鬱成份;因此,雖然大麻在台灣是「毒品」,在許多國家卻是合法的,但分成4種合法形式。

 

販賣

 

販賣大麻是所有國家中管制最為嚴格的一個形式。就連70年代起就在推廣將大麻「去犯罪化」的荷蘭,目前也只允許18歲以上的成年人可以到持有執照的「大麻咖啡廳」購買大麻,且每人每日最多只能購買5公克。其實荷蘭的大麻管理條例在政府文件中是寫「toleration policy」而非「legalization policy」;也就是說,荷蘭對大麻只是採取「寬容政策」,雖然非法,但是不強制法辦。除了荷蘭,美國有8個州也都有條件地開放民眾購買娛樂用大麻。

 

運輸

 

運輸大麻是所有國家中管制第二嚴格的形式。除了上述幾個允許購買娛樂用大麻的國家自必允許運輸有限制的大麻,其他還有許多國家允許運輸大麻,但僅限於醫療用途;像是智利、哥倫比亞、捷克、德國、祕魯等國家。緬甸、葡萄牙、西班牙、哥倫比亞等國家對運輸大麻則是採取不強制法辦的寬容政策。

 

種植

 

和販賣與運輸相比,種植大麻的管制相對較為寬鬆。目前完全允許的國家有南非、牙買加和智利,哥倫比亞則是有種植數量不得多於20棵的限制,但如果是醫療或科學用途則沒有規定;西班牙則是限制私人使用,不得用於商業用途。種植大麻採取寬容政策的則有比利時、巴西、哥倫比亞、捷克、丹麥、德國、印尼、墨西哥、緬甸、葡萄牙、俄國和烏克蘭。

 

持有

 

持有大麻是所有國家中管制最為寬鬆的形式。完全合法的有荷蘭和南非,哥倫比亞則是有22公克以下的限制,但用於醫療或科學用途沒有規範;西班牙則是持有超過70公克會被視為要從事非法交易。其它約有45個國家對持有大麻採取寬容政策或是醫療用途合法化。

 

4個大麻合法的形式中,目前僅有南美洲的烏拉圭全面開放大麻,將其歸類為「合法娛樂商品」,18歲以上的民眾只要有登記就可以到16家授權藥房購買,且每人每月最多只能購買40公克。明年7月,加拿大也將啟動新法案,成為繼烏拉圭,全世界第二個全面開放大麻的國家。

 

(首圖取自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