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欲撤銷封口費案定罪 法官認定不享豁免權

(中央社紐約16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今年稍早認定總統任內的公務行為享有不被起訴的豁免權,總統當選人川普據此聲請撤銷他的「封口費案」刑事定罪,但紐約法官今天予以駁回。

綜合路透社與美聯社報導,川普的律師團主張,根據最高法院今年7月的裁定,川普不該因總統任內的公務行為被起訴,若不撤銷封口費案定罪,將妨礙他治國。

美國紐約陪審團今年5月認定,川普為掩蓋在2016年大選前支付豔星「暴風女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13萬美元封口費一事而偽造商務紀錄,所涉34項罪名全數成立,成為第一位在刑事審判中被定罪的美國前總統。

法院原定於11月26日宣判,但在川普於11月5日總統大選擊敗民主黨籍對手賀錦麗(Kamala Harris)後,法官莫城(Juan Merchan)無限期延後宣判。

莫城在41頁的裁定書中寫道,川普「明確因偽造商務紀錄的個人行為」被起訴,這「對行政部門的權力和職責並不構成侵犯危險」。

川普競選團隊發言人史蒂芬.張(Steven Cheung)在聲明中說,莫城的裁決「直接違反最高法院有關豁免權的裁定」。

川普原本還有其他官司纏身,但在美國司法部所持總統不得遭聯邦起訴的政策下,他涉嫌企圖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及卸任後不當處理機密文件等兩起聯邦案件均已被駁回。

在川普準備於明年1月20日重返白宮執政之際,另一樁由喬治亞州法院審理與2020年大選結果有關的刑事案件仍懸而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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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認定,前總統們不能因為任內的公務行為被起訴,且檢方不得援引這些行為來支持純粹私人的非公務行為相關案件。

川普的律師團隨即引用最高法院的意見,主張陪審團獲得了一些不恰當的證據,例如川普的總統財務申報表、若干白宮幕僚的證詞和川普在總統任內發布的社群媒體貼文等。

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白艾榮(Alvin Bragg)辦公室的檢察官則反駁說,最高法院的裁定與此案無關,此案所涉「完全是非公務行為」。最高法院認為總統的非公務行為不享有豁免權。(譯者:曾依璇/核稿:盧映孜)113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