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長簽署法案房東出租前須提供入住證

為打擊非法改建房屋,選區涵蓋布碌崙康尼島等地的州眾議員夏佩蘭(Pamela Harris),日前提出屋主出租住宅前,必須向租客提供入住證書(Certificate of Occupancy,簡稱CO),該法案今年在州參、眾議會通過,並於本周三由州長葛謨(Andrew Cuomo)簽署通過。

此州眾議會8249號法案(在參議會為6636號法案)要求房東與房客簽署租約前,必須提供入住證明,讓房客了解房屋每層樓的合法用途。法案在6月21日於州參、眾議會通過,11月29日由葛謨簽署。

提出法案的夏佩蘭指出,要求屋主在出租房屋時必須提供入住證,可減少非法改建房屋出租情況。她表示,非法改建威脅不少家庭成員的安全,去年戴克高地一棟住宅因被查出非法將兩家庭房屋改為多家庭,被查封後,31名租戶、包括13名未成年人全部被迫搬出。

她還說,非法改建房屋也嚴重影響消防員的生命安全,2005年,因為一棟非法改建房屋發生火災,多人無法及時獲得消防員救助,喪生火場。

市樓宇局(DOB)網站資料顯示,入住證書為證明房屋合法使用或允許入住的官方證明文件,新的建築必須擁有入住證才能入住,房屋入口、戶型等變更後,也必須向樓宇局重新申請或者修改原有的入住證書。

此外,在打擊非法改建方面,市議員蔣特利(Vincent Gentile)前不久在市議會還提出另外一項法案,並且獲全體市議員支持通過,該法案指出,凡將住宅非法改建成超過三家庭以上的屋主,將面臨最高1萬5000元罰款,如果屋主拒絕付罰款,其住宅將面臨充公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