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控「孕婦減薪」如航空界廖老大 長榮:一切依法

長榮航空回應工會,表示絕無歧視。(資料畫面)
長榮航空回應工會,表示絕無歧視。(資料畫面)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今(12日)上午召開「航空業要性別平等」記者會,揭開國籍航空「空姐只能穿裙子」和「懷孕變相減薪」等亂象,呼籲廢除相關不平等規定。長榮航空下午回應,公司僅要求客艙組員在服勤時間內穿戴公司所製發的制服及配件,化妝、髮飾等也應符合規定,男女都一樣;懷孕機組員也可依規定申請地面勤務、妊娠留職停薪或育嬰留職停薪。

工會新聞稿指出,台灣2023年的性別平等表現蟬連亞洲第一、位列全球第7,國際間各間航空公司也致力推動性別平權,然而台灣大部分國籍航空公司的服裝儀容規定,仍存在嚴重的性別歧視。工會指控,不僅落後國際,更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工會進一步說明,台灣國籍航空公司在實際服勤時,男性空服員穿著褲裝,但大部分國籍航空公司都規範女性空服員只能穿著裙裝。

另外,國籍航空限制女性空服員在機艙外工作時(例如機場行進)要穿有跟的鞋子,或要求女性空服員化妝(包含彩妝、口紅、指甲油等),導致女性空服員在勤前準備時,要比男性空服員花上更多化妝的時間,變相壓縮休息時間,還會增加自費購買化妝品的額外開銷。

最後,女性空服員懷孕期間不能執行飛行任務,只能暫時轉任地勤,少了飛行津貼等浮動薪資可以理解,但工會點名,長榮航空在2021年以前還會扣除職務津貼扣除,形同長榮空服員一旦懷孕只能被迫降職又減薪,有如「航空界的廖老大」,2021年已被桃園市政府認定違反《勞動基準法》。

工會透露,至今已協助數十位長榮空服員分批提起民事訴訟,追討懷孕期間減損的薪資,和因此受影響的育嬰留停津貼、生育給付。

針對工會的訴求,長榮航空回應,員工制服設計除了考量公司整體形象及企業識別,也參考客艙組員工作環境及需求,設計出一套符合國際禮儀且兼具上機服勤便利性的制服;公司內部相關規定也未區隔適用對象,僅要求「客艙組員於服勤時間內應一律穿戴公司所製發之制服及配件,化妝及髮飾等亦應符合規定」。長榮強調,此為一般儀容要求,即使就男、女客艙組員服裝儀容有所規定,也屬全體客艙組員所一律遵守,這是公司對員工一定程度的指揮管理必要限制,所有性別皆然,無關性別歧視。

長榮也提及,公司對於懷孕的客艙組員皆尊重個人意願,依其申請安排從事地面勤務或妊娠留職停薪,產後若有撫育子女的需求,也會依其申請安排育嬰留職停薪,相關作業皆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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