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墜溝死亡案 市府應國賠逾2千萬定讞

5年前受僱於創聚環境顧問管理公司的陳姓工程師,前往基隆市和豐橋探勘橋下水文時,因身體倚靠已生鏽的鐵質倒U型欄杆上時,欄杆卻突然斷裂,陳姓工程師墜落大排水溝死亡,全案二審判處基隆市政府應國賠家屬二一二四萬三六四四元;最高法院昨(二十二)駁回市府上訴定讞。

二○一六年基隆市政府工務處河川水利科委託中興工程顧問公司進行雨水下水道工程,而陳良南是中興下包商創聚環境顧問管理公司的工程師,案發當天前往現場探勘橋下水文,沒想到欄杆突然斷裂,陳男重心不穩,跌落大排水溝內,被救起時已無生命跡象。

陳姓工程師家屬認為,意外發生路段屬於市府維護、修繕業務範圍,市府卻未進行養護,導致欄杆鏽蝕而無支撐力,致陳男墜落身亡,要求國賠二九三四萬一七四三元。市府則解釋,設施所有權人是東雲公司、並非市府,且設施興建後未移交給給市府管理、維護,市府也沒有徵收,不屬於公共設施。

因該段土地已於一九九九年由省政府徵收後,市府屬於道路管理者;因此,基隆地院一審判市府應國賠二六一八萬一七四二元;二審改判市府國賠二一二四萬三六四四元;最高院三審駁回市府的上訴,全案定讞。

基隆市政府工務處養護工程科長簡詡哲說,目前市府尚未收到判決書,對於基隆市轄區發生不幸事件,市府深感遺憾,對於本次判決結果,市府將尊重司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