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弄未畫紅黃線 2店家老闆為停車互槓吵上警局

工程行老闆遭餐廳老闆控訴長期停車占位,還擅自移別人機車。(圖/翻攝畫面)
工程行老闆遭餐廳老闆控訴長期停車占位,還擅自移別人機車。(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延平南路上一家經營韓式餐廳的簡姓老闆指控,一名抓漏壁癌的羅姓老闆,長期將轎車停在其餐廳門口,不只影響做生意,還對他大聲咆哮,甚至對他嗆聲,「你是混哪裡的?」還恐嚇「我有好幾輛車,想停哪就停哪,再吵讓你生意做不下去。」簡老闆擔心對方欲撂兄弟砸店,趕緊到派出所提告恐嚇罪。

簡男表示,他原本把機車停在該處,但本月5日上午8時許來上班時,發現機車遭人移動,調閱監視器才知道,羅男為了停他的廂型車,擅自移動他的機車,直到7日下午3點,羅男來換車時,簡男上前質問,「為何移動我的車」?雙方爆發爭執,不歡而散。

簡男事後提告羅男恐嚇罪,里長也介入處理,但因為巷弄都未劃設紅、黃線,因此處於模糊地帶,警方也無法依法告發、開單及拖吊。

警方調查,韓式餐廳位於延平南路某處巷弄,簡男表示已不是第一次發生停車糾紛,之前他停機車在門口還上大鎖,依舊遭到移動,對面餐廳及附近住家也碰到羅男長期霸占。

12日下午,北市議員鍾小平也到場會勘,針對恐嚇一事表示,會請警方追查到底,但停車問題還是得請交通管制工程處評估,是否劃設機車停車格,對大家未來停車都比較公平。

面對指控,羅男則說,對方因為長期用菜籃、機車占位,才會牽走,而且沒劃線大家都能停,至於擅自移車部分,他有跟簡男表示,若有毀損,願意負起損害賠償的責任,但絕無恐嚇「撂兄弟砸店」。

對此,警方也呼籲遇到停車問題,擅自移車恐怕涉及強制罪,最好打電話請警察協助處理,另外,商家或住家用椅子、堆放雜物等方式,霸占道路、停車格的行為,可能涉及竊佔罪,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餐廳老闆控訴羅老闆移車又言語恐嚇,已到派出所提告恐嚇罪。(圖/翻攝畫面)
餐廳老闆控訴羅老闆移車又言語恐嚇,已到派出所提告恐嚇罪。(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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