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15歲少女百貨樓梯+廁所愛愛 職業軍人零悔意下場GG了

北部一名曹姓志願役士兵明知與未成年交往,卻仍堅持發展性關係遭判刑。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北部一名曹姓志願役士兵明知與未成年交往,卻仍堅持發展性關係遭判刑。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北部一名曹姓志願役士兵,透過網路遊戲結識一名15歲少女,進而交往為情侶,然而曹男明知少女未成年,仍前後於某百貨公司的樓梯間、無障礙廁所與少女發生關係,事後遭提告因無悔意,最終遭法官判處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曹男去年2月透過手遊結識少女,雙方交換社群帳號並開始聊天,事後少女愛上曹男,並進一步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期間曹男更是不顧少女未滿16歲、少女老師告誡,堅持嚐禁果,與少女發生性關係。據了解,曹男帶著少女前後於百貨公司樓梯間、無障礙廁所發生3次性行為。

對此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曹男明知少女年紀,遭提告後先是辯稱不知道少女年齡,直到最後才坦承犯行,且曹男至今仍未與少女以及少女的母親達成和解,加上曹男犯罪後未反省悔過,仍有僥倖取巧之心,最終依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共3罪,各處曹男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且不得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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