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付餐費賄選 苗縣議員黃聲全一審判當選無效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1日電)苗栗縣議員黃聲全被控於競選期間,利用聚餐機會幫選民支付新台幣5千餘元餐費尋求支持,經檢方起訴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院今天判決黃聲全當選無效。可上訴。

苗栗地檢署去年選舉期間偵辦黃聲全舉辦餐會賄選案件,檢警調查,黃聲全與陳姓男子涉嫌於111年9、10月間,以每次5、6千元舉辦餐會,向馮姓、許姓、張姓等選民,其中包含越南、陸籍新住民等人行賄,並於11月偵查終結,將黃聲全、陳姓男子及收受賄賂的5名選民提起公訴。

黃聲全順利當選就職第20屆苗栗縣議員後,苗栗地檢署及落選人陳詩弦均對黃聲全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苗栗地方法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合議庭審理認為,黃聲全於111年9月19日晚間,利用馮姓、許姓女子等人在某釣蝦場包廂聚餐之際,於席間前去敬酒及拜票,並於飲宴結束時,表達餐費由他請客,請參與聚餐的人投票支持。

合議庭認為,黃聲全使聚餐人等免付餐費共5370元,且多數選民指證歷歷,認定違反選罷法第99條第1項之賄選規定,而有選罷法第120條第1項第3款當選無效事由,判決當選無效。

目前正值苗栗縣議會召開定期大會,今天剛好排定黃聲全進行縣政總質詢,他上午正常出席並質詢有關教育、頭份竹南地方發展等議題,未料,質詢結束後約1小時,法院就發布判決當選無效訊息,成為本屆苗栗縣議員遭判當選無效第1人,全案仍可上訴。記者打電話聯絡黃聲全,但在截止發稿前,他都未接電話,也未做相關回應。(編輯:卞金峰)112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