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雙屍案 番刀男投案和解判25年確定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桃園男子曾義城認為王姓友人詐賭,欲討回192萬元遭拒,持番刀砍殺王男及其室友。最高法院今天考量曾男投案,並與2被害人家屬達成共825萬元賠償並和解,判曾男25年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曾男在民國104年5月間赴桃園平鎮區王男的四合院住處,欲討回之前給付的賭債遭拒後,持番刀刺向王男前胸2次,王男受傷倒臥客廳,後來王男的室友、郭姓男子從房內出來察看,見狀喝斥「哩低勒衝三小」(台語),並走回房間,但曾男持刀追上,往郭男頭部、胸部、腹部等處砍6刀,造成郭男受傷倒臥房內。

判決指出,曾男行凶後,誤以為王男已死,將王男抬到四合院空地,欲以機車載離現場,但因王男一直從機車上滑落而作罷,決定自行離去;後來王男親友發現王男受傷倒在空地,報警並送醫,王男仍不治;警方在房內發現郭男已死亡,並起出曾男的番刀及手提袋。

曾男後來在胞弟陪同下,向民代求助並前往警局投案。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曾男犯罪動機是因認為被詐賭新台幣192萬元,剛好女兒上學需要學費,心情不佳,找王男討回賭金被拒,在殺害王男過程因郭男撞見,怕事跡敗露,才起意殺人滅口。

更一審審酌曾男沒有前科紀錄,離婚後獨自扶養女兒,在犯後刻意換掛車牌,掩飾行蹤,後來投案,分別與2名死者的家屬達成和解,賠償550萬元及275萬元,獲得原諒,論以二次殺人罪,判曾男應執行25年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全案確定。106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