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3酒駕 吊照扣車再罰18萬

騎士於防疫期間未戴口罩騎乘機車並抽菸,樹林警分局員警上前攔查,並實施酒測,酒測值超標。(樹林警分局提供)
騎士於防疫期間未戴口罩騎乘機車並抽菸,樹林警分局員警上前攔查,並實施酒測,酒測值超標。(樹林警分局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樹林警分局員警二十五日巡邏時在東豐街發現一名騎士未戴口罩騎乘機車並抽菸,由於身上散發濃濃酒味,警方對其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點一六;警方調查,這名騎士在前年有兩次酒駕被逮,竟未能有所警惕,直讓警方搖頭,真是罰不怕,員警當場扣車、吊銷駕照、除處最高額度九萬元外並再加罰九萬元。

樹林警分局揩出,立法院日前臨時會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關於酒駕的懲罰,包括「酒駕肇事,增訂得併科罰金一00萬元至三00萬元」、「酒駕未肇事刑期提高至三年以下,得併科罰金三十萬元」及「十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

樹林警分局再次呼籲民眾,飲酒後應「指定代理駕駛」、「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並注意翌日宿醉情形,警方將持續針對轄區易肇事時間、路段等周邊道路提高執法強度及頻率,以杜絕酒駕事故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