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城廣角鏡〉死刑釋憲引發的社會與法律亂象
吳威志
近日立法院舉行一場「實質廢死」判決對社會帶來的影響與爭議記者會,由中華人權協會與立法院國民黨黨團共同推動;針對大法官憲判字第八號批判!儘管憲法法庭宣告死刑並未違憲,但卻設下偵訊時應強制辯護、第三審要強制辯護、合議庭法官一致決、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不得科處或執行死刑等嚴格的八道關卡。
這種「部分合憲」的解釋限縮了適用範圍,等同無法執行死刑,與「實質廢死」無異。各審級要判死刑須「一致決」,確實過於嚴苛,究竟這是何國制度卻未著墨;因為國際人權公約僅以各級「合議制」,並窮極救濟程序規範。若用「一致決」,在議事原理上恐會造成「少數獨裁」,亦即一票便否決所有法官的意見相當不妥。
所以即連最高檢察署日前舉辦「一一三年憲判字第八號之評析與修法因應研討會」,也指出合議庭須「一致決」,引發各界「實質廢死」之不合理批評,尤其在司法實務操作及法律解釋上極具爭議,且恐有法理上扞格;甚至引發《國民法官法》必須另行修法之建議。因為一致決將會造成任一職業法官不判死,即推翻國民法官法庭決定情形。
為此,由被害者家屬及多個關注被害人權益的團體,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行「只有愛如故 追思白玫瑰」活動,悼念被害者並呼籲社會大眾重視正義與安全。此活動並向大法官提出兩大訴求:「拒絕廢死派大法官」以及「修法保障被害人及家屬權益」。
由於被害者家屬不僅得忍受失去至親的悲痛,還得承受可能遭報復的精神壓力,以師鐸獎女教師遭殺害案為例,嫌犯五次被判死刑,卻在釋憲後,重驗其精神狀況而逃死。所以,這一改判揭示了大法官「實質廢死」判決的荒謬,引發社會強烈不滿與譁然。
無獨有偶,中華人權協會、立委王鴻薇也共同舉辦「二0二四十大人權新聞發布」記者會,票選結果年度社會關注新聞第一名便是「死刑存廢問題」。而由台灣審議民主協會公布民調,仍有八成以上反對廢除死刑;「維持死刑並沒有違反國際潮流」選項也獲得百分之八十點九的支持。
事實上,停止執行死刑的要件在法令上也尚未完備,例如精神障礙應經鑑定,但鑑定標準及醫學倫理如何規範,才能符合憲法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衛福部從二0二0年辦理司法精神醫學專科醫師甄審作業,第一年雖有六十二位醫師,但逐年下滑,至二0二三年竟只剩七名,顯見司法精神醫學專科醫師不足;如此缺漏如何嚴密正當法律程序?
縱觀聯合國人權公約保留了死刑,但設下最高、最嚴格的審查標準。所以我國未來在朝向「廢死」的基礎上,是否也該思考,「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死刑判決均應以各級合議庭為之」、增加「死緩刑」,來做補強之道。另外,執行死刑也應改由司法院院長決定,以利院長深入了解個案並進行司法改革。
(作者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中華人權協會副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