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出版法21年後 政府又干預媒體

知名作家李敖。(本報資料照片)
知名作家李敖。(本報資料照片)

中天新聞台面臨換照審查,關台之說傳聞不斷。回顧台灣爭取新聞與言論自由歷史,政府在戒嚴時期曾用《出版法》對報紙、雜誌和書籍等出版品設下種種限制,甚至有作家為了避免被查禁,出書罵政府時還要偽裝成黃色書刊,未料在《出版法》廢止21年後,政府又回頭干預新聞自由,顯得格外諷刺。

國民政府在1930年頒布《出版法》,規定出版品內容不得意圖破壞國民黨或三民主義,由內政部擔任主管機關。中央政府播遷來台後也持續以《出版法》限制民間出版自由,不僅政治評論,連金庸小說也曾被查禁而改書名。在各界反彈下,《出版法》於1999年被廢除,此前,民間為了捍衛出版自由絞盡腦汁,出現了許多怪現象。

作家李敖曾透露,他在戒嚴時期批評國民黨的書籍,一再被政府以《出版法》查禁。後來李敖發現,警方對黃色書刊防範較少,因此他刻意在出書時,把自己的書「黃色化」,用清涼美女當封面,蒙混在黑市地攤上,降低被查禁機率,成功增加了不少讀者,但不少人其實是色情狂,因看到封面而誤買他的書。

黨外人士鄭南榕做法又不同,他為確保其政治評論雜誌能持續出刊,前後登記了24張執照,被停刊馬上就換另一張執照發行,5年又8個月下來,用過10個不同的名稱。

鄭南榕自焚身亡後,其妻葉菊蘭加入民進黨,她曾指出,「《出版法》的廢止,在法律上可能只是簡單一句話;但對有些人而言,卻是用身家財產或是用最可貴的生命去爭取來的言論自由」。

去年9月12日行政院長蘇貞昌也說,自由國家和極權社會的不同就是我們能自由出版;文化部長鄭麗君則指出,《出版法》廢止20多年來,台灣出版的自由、多元和深度、廣度全面發展,從不同觀點理解台灣文化的豐富底蘊。民進黨政府能否堅持尊重新聞自由,不予以阻撓,各界都在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