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車輛何處去? 中市環保局推廢車回收拿獎金

大型垃圾棄置於街道,不僅造成用路人不便,也衍生環境髒亂等問題。臺中市環保局呼籲民眾,多加利用行政院環保署「廢車回收一站通」,申報廢滿10年汽車可領回收獎勵金1000元、滿7年機車可領回收獎勵金300元,而車體交付廢車回收商時,還可得殘值變賣金。環保局強調,如屬汰舊換新情形,還有新購補助金,若是新購電動車補助金會更高!

中市環保局提到,針對私有地空間遭棄置廢棄車輛,若車輛非屬所有權人所有,可依「臺中市公私有土地未懸掛車牌廢棄車輛清除處理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檢具非其所有且未經同意停放聲明書,請求環保局轄區清潔隊協助清除。

南屯區清潔隊長陳秀玲表示,占用道路廢棄車輛依「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車輛髒污、銹蝕、破損、外觀上明顯失去原效用,及失去原效用的事故車、解體車,經勘查認定張貼及拖吊,對未懸掛車牌廢棄車輛,清潔隊於車身張貼清理通知書限期48小時清理,逾期無人清理者將先行拖吊移置,同時於環保局資源回收網上公告14日;而對有懸掛車牌廢棄車輛,則由警察局於車身張貼清理通知書,並書面通知車主限期7日清理,逾期無人清理則通知環保局先行拖吊移置。

環保局長陳宏益提醒,民眾如發現有牌的占用道路廢車,請抄下車牌、廠牌、顏色、車型及所在地址並通報警察局,如屬無牌廢車可通報各區清潔隊,也可利用1999或陳情整合平台,或至環保局資源回收網通報,呼籲民眾積極報廢回收,如有老舊車輛不再使用,可上「廢車回收一站通」網站申報廢,響應廢車回收拿獎金、汰舊換新享優惠,共同提升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