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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BRT判賠業者952萬 林佳龍:尊重市府處置

台中市 / 林佳瑩 楊宗穎 報導

台中BRT快捷巴士,在前市長胡志強任內推動,2014年7月28日通車,2015年剛上任的前市長林佳龍宣布廢止,改為優化的一般公車道,衍生後續廠商履約求償官司,台中地院一審判交通局應給付廠商952萬元,對此,林佳龍說,當初會變更是因為要申請推動捷運藍線,他尊重現任市府後續處置,台中市交通局則說,還在研議是否要上訴。

民眾對著BRT駕駛員鞠躬致謝,這是2015年,BRT正式熄燈當天的景象,台中快捷巴士BRT,在前市長胡志強任內推動,2015年前市長林佳龍上任後,宣布廢止,改為優化的一般公車道,廠商被終止全部契約告上法院,台中地院一審判,交通局應給付952萬。

台中市議員(國)羅廷瑋說:「法治都已經有相關的合約確定,不應該這樣子說變就變,現在因為林佳龍、王義川他們的決定,導致全民都要來買單。」台中市議員(民)江肇國說:「當初的胡市府,當初的葉昭甫,正在交通局擔任高官的時代,他們為什麼要犧牲捷運藍線,而去急就章的推他所謂的BRT。」

藍綠開戰BRT,不過當初廢止BRT的前市長林佳龍,對於判決這樣說,前台中市長林佳龍說:「台灣大道有捷運藍線這個才是正道,至於這個過程當中因為前朝或前前朝,有一些政策上的變更,我覺得我尊重現在的台中市政府他們的處置。」

台中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梁蕙嬿說:「會以維護市府的權益做最優先的考量,再決定說是不是要再做進一步的上訴。」林佳龍說,尊重現任市府處置,台中市府則要研議,是否要上訴,不過BRT陳年舊案,經歷改朝換代政策轉彎,在台中政壇,又引爆藍綠熱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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