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緩私校退場?教部:限期改善否則清算

高教工會預計明日要至教育部抗議,質疑教育部放寛私校退場規定,讓3年前退場的永達技術學院可以延至109年再清算;對此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表示,今年1月6日發布新辦法後永達依規定必須在3年內,也就是 109 年 1 月 5 日前完成改辦,否則就要清算,且「這已是老問題,已經回答很多次了」。

高教工會表示先前永達退場案件,停辦這三年期間,沒有學生、沒有老師,卻在毫無校務會議與公共監理的情況下,已經花費了高達數億元的校產;因此要求,教育部應於今年8月7日永達停辦屆滿三年之日,依《私校法》與〈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規定,立即解散清算永達技術學院。同時應將清算後全數校產回歸公共教育所使用,嚴禁落入永達董事會任何所屬非營利組織等白手套。

楊玉惠表示,以前的「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規定,私立學校停辦後,應於3年內「提出」改辦計畫,永達依法得要在109年1月6日前完成轉型,否則教部將依私校法命其解散並清算。且對於永達校產部分,已要求先報核,教育部每年也請會計師查核,並強調基於私校財團法人公共性的考量,財產應維持轉型發展公益使用。

楊玉惠強調,先前為規定校方在3年內只要「提出」改辦計畫即可,但今年1月起已修改辦法成要「完成」改辦計畫,反而限縮了學校的年限,因此嚴正澄清,教育部不是再給永達3年,而是要求在三年內要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