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打官司免驚! 法院提供21種語言通譯、增設無障礙空間

為保障外國人、移工、新移民及身障等弱勢族群打官司的權利,司法院今天表示,法院已建置包括手語、原住民族語等在內的21種語言通譯,讓當事人不會因為語言問題導致官司受阻。此外,司法院也函請各法院在出入口、法庭通道、旁聽席及審判區設置、精進無障礙設施,讓身心障礙者能更自由參與法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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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左)、司法行政廳長高玉舜(右)共同召開記者會。司法院提供

司法院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司法行政廳廳長高玉舜強調,「法院通譯制度」及「法庭無障礙設施」,可以保障公平審判及弱勢者權益。

她解釋,司法院自2006年起即採行「特約通譯制度」,聘用合格且經完整教育訓練的特約通譯,特約通譯並需每2年換照一次,以確保通譯品質。司法院目前已建置21種語言、共有263名特約通譯備選人,供法院審理案件有傳譯需求時選任。目前可提供通譯的語言包括手語、客語、閩南語、原住民族語、日語、英語、韓語、廣東話、法語、德語、西班牙語、泰語、越南語、印尼語、菲律賓語、馬來西亞語、緬甸語、俄語、柬埔寨語、爪哇語及同步聽打等21種。

高玉舜說,法院在審理時,應主動徵詢有沒有傳譯需求、告知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傳譯服務及遴選特約通譯到庭協助。

她另表示,為確保身心障礙者有效獲得司法保護等,司法院發布《法院各類法庭設置無障礙席位指引》,函請各法院就法庭出入口及法庭內通道規劃無障礙設施、設置旁聽區、審判活動區無障礙席位空間等。目前,各法院於各類法庭提供至少1間無障礙設施及席位空間,以利身心障礙者參與法庭活動。

高玉舜表示,隨著國際交流頻繁,外籍移工、新移民人口增多,法院相當依賴通譯服務以妥適審理案件。司法院將持續提升法庭傳譯品質,完善法院通譯制度,精進法庭無障礙設施,給予身心障礙者適當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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