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忠謀自述與張淑芬享受純真晚年戀 第一段婚姻維持30年結束
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的自傳下冊29日上市,他在書中也自述感情生活。張忠謀回憶與前妻年輕時相識、結婚,10幾年後兩人漸形陌路,儘管都無外遇,但30年婚姻終告結束。此後20年,張忠謀飽經風霜,本已無再婚意願,但是在台灣遇到張淑芬,兩人攜手享受純真的晚年戀。
張忠謀說,與前妻兩人同年,20歲張忠謀在麻省理工學院、前妻在波士頓大學,兩人相戀,22歲結婚。因為結婚結得太早,感情漸消散,到40、50歲時,幾乎已成陌路人。
張忠謀自述,與前妻都沒有外遇,但30年時光,人總會變的。他說,幸運的夫妻一起變,和前妻沒有這麼幸運;至少有10年時間「分居」、「離婚」就常在兩人心上和口中,但女兒還小,為了女兒,還是一起過日子。
張忠謀提起,年紀到50歲時,女兒已去波士頓念大學,而且即將畢業自立,與前妻分手的時間也已到了。
在滿50歲之際,張忠謀獨自搬入新寓,他回憶道,「華麗的周圍,不能補償內心的寂寞;孤獨的夜晚裡,縈繞在我心的是30年的戀愛和婚姻」。
張忠謀說,與「分居」平行的是,在美國德州儀器每況愈下的際遇,還在德儀做「最後的吶喊」時,他和前妻決定分居及辦理離婚手續。他回想,在美國德州儀器職涯多滯留了五至六年,後來連婚姻都賠上,「這五至六年是多麼絕望」。
張忠謀自述,1981年底與前妻分離,此後20年,在職業上歷經德儀、通用、工研院、台積電;在住處上歷經達拉斯、紐約、台灣;在年齡上,已自中年開始邁入晚年;在心情上,可謂飽經風霜。本來已無再婚意願,但是在台灣遇到了張淑芬。
他說,張淑芬比他年輕13歲,「她的活潑、好動、樂觀,忽然使我感覺又年輕起來」。於是兩人決定,2001年1月23日在美國結婚。
張忠謀說,和張淑芬兩人都是第二次婚姻,「重作馮婦」,已無第一次婚姻的「人生才剛開始」的新鮮感覺,不想驚動太多朋友,選擇在美國加州聖荷西市政府小禮拜堂舉行儀式。
不過在決定結婚日期時,台積電訂單出現變化,張忠謀回憶道,他和張淑芬決定不改變結婚日期,但延遲蜜月,新婚後第一天到第四天,他飛奧斯汀、達拉斯、波士頓、聖荷西、回到台北之後,再到新竹上班。張忠謀說,張淑芬諒解,但也很驚訝,「原來這是她要分享的我的生活」。
張忠謀說,人生的戀,大約可以年齡定義,少年戀(18至30歲)充滿憧憬、理想、情慾;中年戀(30至60歲)重於工作或事業的相互扶持;晚年戀(60歲以後)卻是相當純真的相互照應、「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戀。
張忠謀自述,享受了少年戀,錯過了大部分中年戀,現在享受純真的晚年戀,已經算是福氣了。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