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顯耀涉案改任董座? 江宜樺:當時的懷疑不到百分百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行政院發現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涉洩密案時,卻同意先安排張顯耀先到一家公司當董事長,張顯耀自爆這段內情,也引來外界的質疑。行政院長江宜樺1日受訪說明,調整職務是為了避免事情擴大,而且當時對張的懷疑還不到「百分百」,所以要作符合比例原則的處理。

江宜樺表示,對於下屬涉不法或違紀,要用當時的證據或資訊,作符合比例原則的處理,當時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跟他報告時,強烈懷疑張已經有洩密的情形,但陸委會並非檢調、情治機關,無法搜索,在尚未發動搜索前,根據掌握的部分資訊,覺得懷疑並非空穴來風,在這種情況下,要作適當的處理。

江宜樺舉例,他在內政部長任內,當時的消防署長黃季敏、營建署長葉世文,當時調整職務或請其退休時,他手上也沒有足以起訴的證據,只能把聽到、看到的東西移送給政風、調查單位看是否立案調查,是否起訴也還需要一段時間,但他身為首長,當時不做這件事,事情會更擴大。

江宜樺說,因此,對張顯耀的懷疑還不到百分百洩密,所以先調整職務,使其沒法做決策、參與會議,但也顧慮張有家庭,要養家餬口,在這樣的原則下,行政院同意這樣的安排,但當時尚未進行,只是初步告訴張顯耀,願意接受調查的話,會先安排非公務體系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