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善攜手3立委力爭農業權入法

雲林縣長張麗善十九日於縣政府親民大廳,向立委張嘉郡、丁學忠及許宇甄遞交《國土計畫法》修法公文,倡議將農業權入法,保障農民權益,並為農地農用爭取補償。

張麗善表示,雲林縣在一一零年公告國土計畫時已納入農業權入法概念,但三年多來未見中央具體行動。此次針對增訂《國土計畫法》第三十二條之一,特邀學者專家論述,並呼籲立委協助在立法院推動立法。

她指出,國土計畫法限制農業發展地區改為非農業用途,導致農地價值大幅降低,市價更因都市計畫內外的差異懸殊,對農民不公。她主張對配合糧食安全從事農業生產的農地應給予補償,並認為農業部現行的補助政策短期且不穩定,唯有以法律形式補償,才能真正保障農民權利。

此外,張麗善也提到農地移轉權的重要性。當某縣市農地無法滿足糧食安全需求時,應向農地充裕的縣市購買農地面積,以分擔糧食安全責任,實現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