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吻鍾沛君二審改判11月 朱學恒:不會再上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名嘴朱學恒強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一審判刑1年2月。經上訴,高院審酌朱學恒改口認罪並欲和解賠償,今天改判刑11月。朱學恒透過臉書表示坦然接受,不會再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朱學恒一審否認犯行,但二審期間坦承犯行,並表達和解的意願及願意賠償金額,且自行於網路上張貼公開道歉信,本件雙方雖未能調解成立,但朱學恒犯後態度有所改變,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
高院合議庭審酌,朱學恒因自身慾望,利用被害人的信任強制猥褻,侵害被害人的性自主決定權,造成被害人嚴重心理創傷,並在一審審理期間,在公開的談話節目中談論政治話題時提及被害人,完全沒對自己行為造成被害人傷痛有真實歉疚,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1月,可上訴。
關於緩刑部分,二審指出,朱學恒沒有前科紀錄,考量他直到二審才坦承犯行等一切情形,不予宣告緩刑。
全案起於,朱學恒被控於民國111年8月6日邀約鍾沛君餐敘時,連續2次強行親吻嘴唇,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朱學恒有期徒刑1年2月;朱學恒對一審判決科刑部分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並於今天上午宣判。
鍾沛君在宣判後透過聲明表示,朱學恒從事發的道歉切結到矢口否認、自我告發,一審全盤翻供,再到二審又再次髮夾彎,全部認罪,「最後,拿出一張本票。」
鍾沛君表示,審判不是表演舞台,「我的人生也不是你的劇本」,期待回歸原本的人生,此後不再受此事干擾。
朱學恒則在臉書上貼文表示,「本人坦然接受本案判決結果,深自反省懺悔。並不會再上訴消耗司法資源」。(編輯:蕭博文)1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