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吻鍾沛君二審改徒刑11個月!朱學恒「反省懺悔」接受判決:不會再上訴
名嘴朱學恒強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一案,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一審判決朱學恒有期徒刑1年2月,朱學恆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今(14)日高等法院則宣判朱學恒沒有達成和解,二審雖然量刑酌減,判刑11個月徒刑;對此,朱學恒則在臉書表示:「坦然接受本案判決結果,深自反省懺悔,並不會再上訴消耗司法資源。」
本案起於,朱學恒於民國111年8月6日邀約鍾沛君到台北市某餐廳餐敘,鍾沛君邀請陳姓友人一同赴約,陳姓友人離去後。朱學恒走向鍾沛君,以雙手壓住對方肩膀,強行親吻鍾沛君嘴唇。後來他再度起身走向鍾沛君,以一手壓住肩膀,一手拉住、抱手臂的方式,不顧鍾沛君將頭撇開及出力掙脫,再次強行親吻對方嘴唇。
全案在一審審理時判處朱學恒1年2月徒刑,全案上訴至二審,而開庭前朱學恒曾在臉書貼文道歉,不過在開庭調解雙方未達共識,鍾沛君則控訴,朱並未對犯行認真道歉,反而向律師一直催促要開和解的價碼,鍾沛君表示,「抱歉,我不是商品」。
而今日二審經高等法院宣判,朱學恒涉嫌強吻鍾沛君,由於朱學恒沒有達成和解,二審雖然量刑酌減,判刑11個月,仍可上訴。
對此,朱學恒則在臉書表示:「本人坦然接受本案判決結果,深自反省懺悔,並不會再上訴消耗司法資源。」
鍾沛君則發聲明表示,「審判不是表演舞台,我的人生也不是你的劇本」,並表示希望此後不再受此事干擾,民事庭,若獲判賠償,她將依約悉數捐出。並重申,「如果此案仍有餘波,只願在所有受委屈的靈魂心中,激盪出一點勇氣與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