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三農地遭違法填埋與使用焚化底渣 立委陳椒華要求盡速清除並應修法檢討

【民眾網編輯韓博鈞/綜合報導】
彰化縣芳苑鄉發生三處農地疑遭業者不法填埋焚化底渣,但上方已經又興建養菇場和蛋鴨場,且違法使用焚化底渣再生粒料,甚至彰化縣政府相關局處出現互踢皮球的情況。為此,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與彰化縣議員吳韋達聯手召開「焚化爐底渣不能用於農地,王惠美縣長快調查處理芳苑底渣案」記者會。會中要求彰化縣長王惠美快處理芳苑底渣案,讓農地回復原狀,同時找來環保團體跟中央地方單位釐清爭點,並要求環保單位要到涉案農地鑽孔採樣檢驗。

《圖說》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召開「焚化爐底渣不能用於農地,王惠美縣長快調查處理芳苑底渣案」記者會(照片來源:陳椒華辦公室)
《圖說》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召開「焚化爐底渣不能用於農地,王惠美縣長快調查處理芳苑底渣案」記者會(照片來源:陳椒華辦公室)

立委陳椒華表示,彰化芳苑鄉三處農地不只養菇場違法使用焚化底渣再生粒料,另外還有鴨舍和豬舍的農牧用地也同樣使用底渣粒料,並以「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用途名義取得環保局許可,後用於畜牧場新建工程。但農委會已在今年五月已函請彰化縣政府應依法裁處。彰化農業處於近日撤銷養菇場的農設容許同意書,可是彰化環保局卻堅稱該等農地使用底渣粒料符合「再利用」規範,卻提不出施工品質合格證明資料。陳椒華強調,彰化的農業處說違法,環保局說合法,請問王惠美縣長該如何處理?

陳椒華進一步指出,彰化縣環保局更稱豬舍場是向苗栗縣和嘉義市環保局申請再利用的,並非該局許可,無從要求及管轄。這讓陳椒華不解與無法認同,難道外縣市底渣入侵彰化農地,彰化環保局居然無權管轄?陳椒華呼籲王惠美縣長儘快出面協調農業處和環保局行政上的矛盾,並迅速調查及移除農地上的底渣,以保護彰化的農地,勿坐視農地受底渣污染。

此外,陳椒華已要求環保署修正〈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禁止焚化再生粒料使用於農地等生態敏感區域。同時也要求農委會應將「農地填土原則」入法。日前農委會已經預告新增《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

對於既有違法使用底渣粒料的農地,陳椒華請農業單位應要求業者清除。在底渣再利用部分,再生粒料的用途也應同時符合環境要求「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Toxicity characteristic leaching procedure ,以下簡稱『TCLP』),並應增加土壤重金屬總量分析與工程品質等規範。若不符合規範,應視為廢棄物,而非再利用產品。環保單位不可坐視「不合格的再利用」。陳椒華更強調,許可使用的苗栗縣、彰化縣和嘉義市政府應依廢清法第30條負起連帶清理責任。

吳韋達議員則表示,彰化縣政府面對跨局處案件時,應由更高層級主導,不要讓局處間互相推卸權責。本案從去年12月環保團體檢舉迄今已近九個月,若當初積極要求停工與重新審查,就能對農地與業者的傷害將能減到最小。

吳韋達議員以養菇場為例,去年12月還在整地,而後投入上千萬蓋成養菇場,現在清運底渣將造成更多損失。這些都是由於縣府行政處理緩慢,讓農地整頓變得更加困難。彰化為農業大縣,一定要在農業安全上嚴格把關;無論中央與地方,要用更積極的態度處理,絕不能棄農安食安於不顧。

農委會蔡秀婉科長回應,已多次說明農地不能回填任何有害物質,包含焚化底渣,且不因是否有農業設施而有差別。違反土地使用相關法令即應依都市計畫或區域計畫法開罰。7月2日已到芳苑現勘,並協助彰化縣政府辨識、告知不能回填,後續則有請地政單位裁罰懲處。蔡秀婉科長強調,農地回填原則已增修入法,預定9月10日預告結束後,將匯集相關意見處理,會儘速完成後續程序在11到12月間發布實施。

環保署督察總隊呂建興科長表示,有要求進一步清查。施工品質證明仍在跟施工單位索取;若拿不出來,將跟環保局進一步研議處理,但適用的時法規需再確認。

陳椒華最後強調,對於焚化底渣污染,環保單位一定要要求地主和業者清除。另外,她也也要求環保署要修法明訂「再利用」工程品質的查核機制及規範,不能只要求符合TCLP,以填補目前底渣再利用管理的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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