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大村光電開發 平和村民堅決反對

彰化縣大村鄉第14公墓將開發光電綠能停車場工程,11月30日在當地舉行第2次說明會,大村鄉平和村民逾百人到場抗議,強調堅決反對到底。業者說,已與鄉公所簽約,目前進行水保計畫;平和村長賴居林則表示,2023年的光電說明會,全村已表達反對,質疑政府出爾反爾。縣府呼籲中央,傾聽地方民意、審慎辦理。

「反對光電!危害地方、禍害子孫健康!」平和村民手持寫有「光電案全村反對」的白布條,激憤抗議,賴居林說,承包商在2023年10月間於平和村聖瑤宮舉行過公聽會,但公聽會那天參與的全部人都不贊成做光電開發,且說明會議結論亦明確記載「居民全數反對此案」,應不成立,如今卻又重啟此案,叫地方百姓何去何從。

賴居林指出,業者之前包了2台遊覽車找外地人來開說明會,公平性受質疑,才被認定無效;這次居民在開會前4天才收到開會通知單,甚至並非每戶都有收到,舉行說明會的程序根本不符規定。

大村鄉長賴志銘則說,光電開發對地方造成危害或繁榮,雙方應理性溝通、達成協議。

光電綠能停車場開發地點距離村落不到500公尺,有村民憂心說,光電開發會改變微氣候,影響平日生活品質,尤其南部開發光電引發許多爭議,對地方也無任何好處,堅決反對公墓開發光電。

彰化縣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建議,公墓遷葬後可規畫做為植葬專區或社區公園,讓公墓使用更多元化,不要光電進駐。

據了解,光電綠能停車場工程於2018年由大村鄉公所發包,2020年由晨宇能源公司得標簽約,總開發土地面積8公頃,其中2公頃鋪設太陽能板。

業者說,預計2025年底動工,但必須先拿到施工許可,才能開工。

彰化縣政府經綠處表示,縣府今年3月收到大村鄉公所反對在該處設立太陽能光電場的來文,已將大村鄉第14公墓開發光電綠能停車場工程案,向經濟部能源署申請籌設許可展延,呼籲中央重視地方民意,審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