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股東會選舉董事 決議一切合法

台新金控提起撤銷彰銀股東會決議之訴,彰銀表示,對於台新金因選舉結果不如預期,企圖透過訴訟推翻股東會合法決議、侵害其他股東權益,彰銀將依法應訴,以維護全體股東權益。 彰銀指出,該行一○六年度股東會經今年三月二十三日董事會全體董事(包括台新金控法人代表人)同意召集;股東會當日由董事長擔任股東會主席,召集程序一切合法。 此外,股東會選舉第二十五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案,於公告召開股東會之日,已載明於召集事由中,董事候選人名單也經董事會全體董事(包括台新金控法人代表人)審查同意後,依法於股東會前四十日公告;股東會當日經占彰銀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達百分之九十五點七五五的股東親自出席(含電子投票)或委託出席,合法選任六席普通董事及三席獨立董事,台新金控及其所委託的徵求人也參與投票,決議方法並無任何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