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馬英九收錢 段宜康判賠60萬並道歉確定

前總統馬英九不滿遭影射收受非法政治獻金,向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段宜康提告求償。二審判決段宜康賠償六十萬元,並在臉書道歉。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兩造上訴,全案確定。 對於判決結果,段宜康辦公室表示,不回應。 頂新油品風波後,段宜康於民國一○三年底在政論節目爆料,指多名科技業大亨曾集資捐政治獻金二億元給馬英九,一○四年初則在臉書影射亞翔工程公司捐款新台幣一億元給馬英九,得以合併榮工公司。 案經兩造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仍就亞翔案部分判段宜康賠償六十萬元,但改在臉書刊登道歉聲明。 馬英九、段宜康都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並無不當,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