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首例!退休公務員殉職 撫慰金按月繳回…扣抵309萬撫卹金

退休公務員孫宏新熱心助人,去年被台北市消防局徵調,搜救過程卻不幸溺斃,成了退休公務員因公殉職全台首例,政府給予309萬元撫卹金,但因遺孀每個月還領有2萬多元的「遺族月撫慰金」,造成兩筆相抵觸,台北市消防局要家屬按月將撫慰金繳回國庫,直到扣抵完309萬撫卹金,讓孫宏新女兒直呼好心寒。

 

▼(圖/東森新聞)

已故救難員孫宏新女兒孫采琪:「這麼努力幫助別人的人,可是在遇到事情因公殉職,最後事情變成這樣,覺得很心寒。」

手捧父親生前加入救難隊的感謝狀,女兒卻悲從中來,父親孫宏新從都更處退休後,投身民間搜救隊救災工作,為了救人,在去年3月賠上自己的生命。

▼(圖/東森新聞)

已故救難員孫宏新女兒孫采琪:「溪流地勢在中間有點下凹,加上裝備重,所以人被溪水沖走。」

孫宏新接受台北市消防局徵調加入救難隊,前往花蓮進行搜救任務不幸溺斃,成了退休公務員因公死亡全國首例,原本比照救難英雄規格從優撫卹,卻變了調,台北市消防局核算撫恤金309萬元,但孫宏新生前是退休公務員,每月領6萬多元退俸,因公死亡後,遺孀還是能領退俸三分之一的遺族月撫慰金26038元,而根據消防法30條規定,撫卹金跟遺族月撫慰金相牴觸,必須依法扣抵,要求家屬得按月將2萬多元繳回國庫。

▼(圖/東森新聞)

已故救難員孫宏新女兒孫采琪:「給你撫卹金,但其實扣一扣就什麼都沒有。」

左手拿撫卹金,右手繳回國庫,讓家屬好無奈。

▼(圖/東森新聞)

已故救難員孫宏新女兒孫采琪:「政府應該要給予熱心助人,參加搜救的兄弟們,不論身分是一般民間人民或是退休公務員,又或是公務人員,一定要有的保障。」

▼(圖/東森新聞)

孫宏新熱愛爬山,每張照片都是跟山林自拍,為了救人賠上性命,這起退休公務員,因公身亡是全台首例,目前尚沒有擬定完善的法條跟規範,為了保障救難兄弟的權利,孫宏新女兒已向台北市政府提出訴願,有必要的話,也會委託律師採取提出國家賠償,希望能替救難英雄爭取該有的正義。

(封面圖/東森新聞、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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