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平台洩密案?立院砲火猛烈

▲針對萬美玲提出有委員違法洩密情事,李永得一度情緒激動,現場氣氛緊繃。(圖/記者黃仁杰攝,2021.04.14)
▲針對萬美玲提出有委員違法洩密情事,李永得一度情緒激動,現場氣氛緊繃。(圖/記者黃仁杰攝,2021.04.14)

國際影音平台依文化部安排,原本要以限制招標方式讓公視接掌,但公視提出的企劃書卻不符合標規,連文化部「做球」公視都「漏接」,文化部長李永得自己也覺得訝異。立法院教文委員會今(14)日針對我國公廣集團發展與公媒法進行質詢,立委萬美玲指出,有媒體報導公視未取得國際影音平台標案的原因細節,然而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名單保密措施一覽表」中所規定,應有保密原則,是否有違法之虞?李永得承諾,會進一步瞭解。

萬美玲指出,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名單保密措施一覽表」所述,評選委員對於受評廠商的文件、內容、資料,都要保守秘密,不得挪作他用,評選後亦同。也就是即使該案結束,委員一樣不得透漏內容,而文化部也承認揭露資訊與實情相去不遠,那有沒有違反規定?

萬美玲進一步質疑,該委員會是由7名外聘委員與2名文化部委員組成,到底是誰洩密文化部應該要進一步瞭解,而未來國際影音平台如果確定要由中央社繼續接掌,是否依然是由該9名委員審查文化部應該要給個說法。

針對質疑,李永得則回應,自己並不知道是哪一位委員透露相關資訊,不過這些資訊是透過媒體揭露,這是記者的採訪實力,而「是不是有違反法條我們再去了解。」

但萬美玲卻指出,「您這樣回答本席不能接受,我們現在根據保密條款規定很清楚,如果我把保密條款秀給你看,你還認為你不知道有沒有違反法律?」李永得也不甘示弱表示,「萬委員你這樣說很不公平」,有沒有違法要依據法條的立法原意來看,而文化部不公布名單遭批黑箱,公布名單又被說洩密,「監督要求應該要合理。」

李永得一度情緒激動,現場氣氛緊繃,萬美玲則說,如果有違法當然要法辦,但文化部也應該有所掌握,「您身為部長,您當然要去徹查清楚,但徹查清楚之前您要先去了解這件事情有沒有違法法令,如果在立法院答詢連這樣有沒有違法您都不知道,請問怎麼徹查?如果沒有辦法徹查,要怎麼把他法辦?」

李永得最後表示,相關的評選資訊及資料在全部評選完可以公布,包括委員名單,如果當事人同意就可以公布,而針對保密措施會進一步瞭解後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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