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入境檢疫9月再鬆綁 3+4「後4天」可返家1人1室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15日)宣布,經綜合評估入境檢疫措施實施情形、國內疫情、防疫與醫療量能後,從9月1日起,入境檢疫措施維持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但後4天自主防疫改為「1人1室」。相關規定如下:

一、 檢疫天數及處所

(一) 3天居家檢疫:維持「符合1人1戶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或「防疫旅宿」。

(二) 4天自主防疫:

1. 得以符合1人1室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進行自主防疫,1人1室以單獨房間含獨立衛浴設備為原則,但不可入住一般旅宿。

2. 由3天居家檢疫處所返回符合1人1室之處所進行自主防疫,無需向地方政府申請自主防疫期間地點異動作業。

二、入境旅客之檢測措施、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期間之應遵守防疫規定均維持不變,違反相關規定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69條,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一) 檢測措施:

1. 病毒核酸(PCR)檢測:入境時(第0天),於機場/港口配合採集深喉唾液檢體,進行PCR檢測。

2. 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入境時由國際港埠人員提供2歲以上旅客2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提供檢疫期間有症狀時及自主防疫期間首次外出時使用。

(二) 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之防疫規定:

1. 非必要不可外出。

2. 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檢驗結果,才可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

3. 外出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4. 商務履約得上班、參訪、演講、開會。但仍應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5. 上班期間全程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有飲食需求時可暫免佩戴口罩,並於用畢立即佩戴口罩 。

6. 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

7. 商務履約得於餐廳之獨立空間內獨自或與特定對象共餐,但應有隔板或維持社交距離。

8. 非急迫性需求之醫療或檢查應延後。

指揮中心再次強調,入境檢疫措施為防範COVID-19疫情的重要關鍵,請民眾務必遵守上述各項規範,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