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數位疫苗護照21日8點開放下載 8大娛樂場所須出示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規定,歌廳、舞廳、酒廊、酒吧、視聽理容院等八大行業的工作人員和消費者,都必須出示打過2劑新冠肺炎疫苗滿14天的接種證明,才能提供服務或消費。指揮中心今(20)日宣布,提供接種證明的方式除小黃卡和健保快易通APP之外,新增「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做為第三種證明形式。

指揮中心並表示,醫院和住宿式長期照護機構等場域,對於探病、陪病、探視者接種疫苗情形有所規範,同樣適用新增「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做為接種紀錄證明。

因此指揮中心今日併同宣布,自1月21日上午8點起,開放「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在下載於國內使用,可取得「疫苗接種數位證明」或「檢驗結果數位證明」等2種證明。「疫苗接種數位證明」以QRcode形式呈現,民眾可下載PDF格式的電子檔儲存在手機或電腦中,也可自行列印紙本。有出國需求的民眾若先前已經申請,未來不須另行下載。

國人申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時,確認身分方式有3種,擇一申請即可。需準備的證件號碼或憑證如下:

身分證號碼、健保卡卡號、戶口名簿戶號

FIDO行動身分識別

自然人憑證

指揮中心同時開放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查驗程式網頁供業者使用,不須下載安裝,業者只要準備有相機和瀏覽器功能的手機或電腦、同意隱私權聲明、允許相機使用權限就可使用,掃描查驗不會留下被讀取資料個人的個資。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符合歐盟規範,包括可攜帶、可遺忘和最小揭露的原則。對於臺北市政府有意推行以「臺北通」APP做為疫苗接種通行證,指揮中心已開發應用軟體介接程式(API)提供介接,發行或管理APP的單位可向指揮中心申請。

陳時中提醒,民間業者若想使用查驗程式,同一體系旗下店家統一採用,指揮中心沒有道理反對,但多家業者不宜有聯合行為。對於新北市長侯友宜建議,進入中小學和幼兒園必須強制使用數位疫苗接種證明驗證,陳時中表示贊同。(戎華儀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