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校園防疫新規定 13日起自主防疫期可有條件到校

教育部今天(6日)宣布自111年10月13日起,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在「自主防疫期間」,只要符合一定條件下,仍可到校上課、上班。境外生入境也免除居家檢疫,改進行7天自主防疫。幼兒園、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比照辦理。

教育部主任秘書廖興國表示,原則為「有症狀不到校上課上班,無症狀配合指揮中心規定」,打滿三劑者0+7的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可到校上班、上課;未沒打滿三劑,就依照規定3+4三天居家隔離不上班不上課,後四天自主防疫期間,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上班上課。

根據教育部的新聞稿,從10月13日起,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的居家隔離者,調整為有症狀不到校,無症狀者在自主防疫期間,得在符合一定條件下,仍可到校上課、上班:

(一)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三)居家隔離期間,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此外,教職員工及學生如於111年10月13日前若已開始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者,於10月13日起亦同步可適用調整後措施。

另外對境外生入境的防疫規定,也配合中央自10月13日邊境管制同步放寬,境外生入境自10月13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境外生免除居家檢疫,改進行7天自主防疫,入境措施變革說明如下:

一、入境名冊免報教育部核定:學生憑入學通知單直接向外交領事事務局及內政部移民署申請簽證或入出境許可,備妥入境相關證件即可自各機場/港口入境,並由學校協助安排接送事宜;教育部於桃園國際機場入境大廳仍設桃機小組櫃檯,協助境外生處理緊急事件及提供諮詢服務。

二、自主防疫天數:入境日為第0天,進行「7天自主防疫」,自主防疫期間,若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則可到校(班)上課。

三、自主防疫地點:自主防疫地點以符合1人1室(獨立衛浴)條件之自宅或租屋處所或親友住所或旅館為原則,亦可入住學校宿舍,入住學校宿舍之相關規範如下:

(一)如無症狀,可住符合1人1室(獨立衛浴)條件之學校宿舍。一旦出現症狀,須入住學校隔離宿舍,後續如確診則轉入住「照護宿舍」。

(二)如有症狀,須為符合1人1室(獨立衛浴)條件之「隔離宿舍」,後續如確診則轉入住「照護宿舍」。

(三)如入住學校宿舍,同日入境的同校境外生得多人同住一室,惟如同住一室之中有人轉確診,其他同住室友須依指揮中心規定進行居家隔離、自主防疫。

四、交通方式:

(一)如無症狀,可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親友/機關團體(學校派專車)接送、自駕,前往自主防疫地點。

(二)如有症狀,於機場進行唾液PCR後,由學校引導搭乘防疫車隊或由學校安排專車,載學生前往自主防疫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