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貪圖小物 連機車手機架也要順手牽羊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警方呼籲民眾應做好防竊措施。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警方呼籲民眾應做好防竊措施。


高雄市警局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警方日前接獲一名陳姓男子報案,指稱停放在新富路旁之機車上的手機架遭竊,價值約新台幣1千多元,員警依規受理積極展開偵查,發現有一名男子在被害人機車四處觀察,伺機拔走陳男的手機架。而該名男子竊取機車手機架,過程均被監視器拍下,警方鎖定竊嫌身分後,至其租屋處將其查緝到案,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警方經鎖定竊嫌身分後,向高雄地檢署申請拘票,當日便至竊嫌其三民區重慶街之租屋處,將該周姓男竊嫌(41歲)查緝到案,並起出贓物。警方訊問後,將全案依竊盜罪嫌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歹路不可行,也呼籲民眾做好防竊措施,以杜絕竊嫌覬覦。

▲遭竊之手機架。
▲遭竊之手機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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