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生互助會糾紛多 應設制度規範

國立中山大學勞工政策研究辦公室與社團法人台灣勞工發展協會共同舉辦「往生互助事項管理與發展座談會」,邀集社會福利、公共政策及金融保險等相關領域學者及往生互助業者,針對「往生互助事項管理與發展」提供建言;學者專家一致認為,應將往生互助會定位清楚,並設立制度加以規範。 中山大學社科院張其祿院長表示,「往生互助會」其成立的初衷是為提供老人安全及信任感,利用儲蓄的方式為自己提早規劃身後事,並協助老人於往生後,得到一筆喪葬費用或慰問金補助,但由於背後涉及龐大的會員人數、從中之金融保險事項、社會福利等業務,確實需要設立一套明確的制度以規範其運作。 對此,社團法人台灣勞工發展協會常務監事周定寰強調,「老人往生互助會」向民眾收取資金,用以給付喪葬互助金,如經主管機關認定非屬經營類似保險業務,則不發生課徵營業稅問題。縱然內政部已於一○二年七月十九日以行政命令頒布「內政部輔導社會團體往生互助事項處理原則」十八點內容,但是否符合「往生互助事項」的管理正當性、未來發展需求與社會的期待,官方、民間仍存在著認知落差。 另外,當天參與的學者專家包括中山大學政治經濟學系系主任李予綱、社團法人台灣勞工發展協會秘書長詹昭全、兩岸社區產業暨養老照護發展交流協會理事長席震國、嘉南藥理大學社工系兼任教師蔡昭民、正修科技大學金融管理系專任講師林佑等皆提出精闢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