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孩子無辜 這就是非法移民

中國時報【林偉信、馬瑞君╱綜合報導】 越籍兒童販運案,移民署台中專勤隊查出,此案為越南人蛇集團單線作業,並未與台灣人蛇集團勾結。因假父母們經常往返越南、台灣,「吃好逗相報」,介紹其他也有相同「需求」的假父母找當地人蛇集團,花錢買小孩來台。 所謂幫「假父母」來台種茶,想當台灣人的說詞,法界人士不以為然的指出,這些越南籍孩童只要是被隱瞞事實、受誘騙,仲介來台的人口販子及假父母們都該被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究責,在糖衣般謊言偽裝下的非法移民,是受剝削的苦難孩童,絕不能以收養為藉口。 胡原龍律師指出,未成年人從越南遠渡來台,為了取得一張台灣的身分證,每個無辜的小孩都有一段不為人知的心酸,或許為解決家庭的經濟需求,或是被當物品以金錢買賣,或受華麗謊言誘騙,但只要是非經正當法定途徑,都不被法律所允許。 胡原龍說,早年台灣有許多原住民女孩被以收養名義賣到妓女戶,甚至有人被轉介賣到歐美各國摘取器官,也有嬰兒一出生就被生父母賣了,為了杜絕這樣的事件發生,2009年台灣制定並實施「人口販運防制法」,違者可處罰7年以下徒刑。 針對越南孩童集體被假造資料來台依親,胡原龍認為,案發後不管是假父母或是越南籍孩童的供詞,口供一致辯稱是為了取得台灣身分證,避開來台當童工受奴役的事實,企圖為假父母們脫罪,他懷疑其中有集團性犯罪,事先傳授「教戰手冊」。 律師魏憶龍也指出,早期台灣出收養小孩雙方父母合意即可,但因衍生相當多的問題,後來修法規定須經法院認可,以避免「假收養,真賣淫」的情況發生,但收養的嚴格司法審查制度,也讓有心人走偏門,用假結婚名義,讓外籍配偶引進幼童為子女。 台中專勤隊指出,此起兒童販運案與一般案件不同的是,並不需要透過越南、台灣人蛇集團接洽,全部都由越南人蛇集團單線操作完成。 因假父母經常往返台灣、越南,他們早就已經「私相授受」,與原生父母講好,鎖定其中1名孩童,要以「隔空產子」方式為小孩辦中華民國國籍,原生父母認為比起成年人要透過仲介來台工作,還無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而小孩子卻能一到台灣後就取得國籍,享受健保等各種社會福利,且可拿一筆錢,他們當然願意配合。 所有的作業流程都由越南人蛇集團一手包辦,即使假父母返台後,要聯繫後續事宜,雙方也都是直接透過LINE聯繫,越南人蛇集團隔海遙控,掌控一切,並取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