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死刑變無罪 鄭性澤親筆公開信:這個無罪我等了十五年

鄭性澤被指控犯下台中KTV包廂殺警案,原本判死刑定讞,去年台中高分院裁定再審,鄭性澤獲釋。台中高分院今天改判無罪,但仍須限制住居。鄭性澤在親筆公開信中指出,「今天法院撤銷了錯誤的判決,改判我無罪,這個無罪我等了十五年。」

鄭性澤被指控持槍射殺刑警。(資料照)
鄭性澤被指控持槍射殺刑警。(資料照)

鄭性澤民國91年1月5日與男子羅武雄等人,到台中豐原十三姨KTV飲酒,羅武雄因細故與KTV女子發生爭執,羅憤而拿出槍枝對天花板與酒瓶開槍。警方獲報到場發生槍戰,蘇姓刑警與羅男因中彈死亡。

鄭性澤被指控持槍射殺蘇姓刑警,最高法院在95年判處鄭死刑定讞,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以發現新事證為由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去年5月裁定再審,成為檢方為定讞死刑犯提再審首例,台中高分院今天撤銷原判決,改判鄭性澤無罪。

負責每個月固定為鄭性澤送餐的魚麗人文主題書店‧魚麗共同廚房臉書今天分享鄭性澤親筆公開信,還附上英文與中文版本,以下是公開信的全文。

今天法院撤銷了錯誤的判決,改判我無罪,這個無罪我等了十五年。

今天在這裏我有些話要向蘇憲丕的兒子說:

在這十五年中,我背負著殺警兇手的罪名,死刑確定被關在台中看守所等死,我每天都要在很驚恐的氣氛裡度日,家人也都提心吊膽的有要收屍的心理壓力,我和家人都不好過。

在這十五年來,我腦海中始終有一段畫面,那就是當年我被警察帶到殯儀館,逼跪在你父親靈位前時,你正站在父親靈位前祭拜,你被腳鐐聲、逼跪聲驚動,轉過頭看向我的畫面。

我和你對望了一眼,我們沒有交談,也不允許交談,你的眼神告訴我:「你是壞人。」但當時我無法告訴你,我不是,我知道你很痛苦,但是我真的不是,我不是殺死你爸爸的人。真的!!

今天法院還我清白,讓我有機會在十五年後的今天,清楚的跟你說:「我不是殺死你爸爸的人。」

我很慶幸自己在十五年後的今天能夠告訴你,如果在2006年我被執行死刑了,這句話我永遠沒有機會說了。

你我立場雖然不同,但一樣經歷和遭遇了人世間的痛苦,分離的、仇恨的、傷痛的、破碎的,你我兩家都是受害人。

這些是我想要向你說,它放在我心中已經十五年。今天以前,我是一個沒有明天的人,從這一刻起,我要重新開始我的人生。

在這裏,我祝福你!祝福你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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