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將納管 投保強制險

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來將全面納入強制保險才准上路。圖為2016年宜蘭縣推出「梅花迷路」低碳旅遊套票,遊客騎上電動二輪車優遊鄉間。(本報資料照片)
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來將全面納入強制保險才准上路。圖為2016年宜蘭縣推出「梅花迷路」低碳旅遊套票,遊客騎上電動二輪車優遊鄉間。(本報資料照片)

國內現有65.3萬輛微型電動二輪車,立法院財委會今將審議《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草案》,將當前無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要求投保強制險,違者可罰750至1500元。金管會保險局指出,配合交通部相關措施,除擬給予兩年緩衝期,並擬採5年期長年期保單。

今日財委會審議版本,包括行政院版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黨團、林為洲等17委員,與葉毓蘭等16委員所提修正案,共5個版本。

據法規定義,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動力的二輪車輛,最大行駛速率為每小時25公里以下,車重不含電池40公斤以下,或含電池60公斤以下,視為微型電動二輪車。

保險局表示,這次修法主要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規範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應依《強保法》投保強制險。

《強保法》修正條文重點主要包括未來微型電動車想上路,必須先投保強制險,才能向公路監理機關登記及領照;「強制險」屬於政策性保險,目的是讓汽車交通事故所傷害或死亡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

另草案將未依規定訂立強制車險契約的舉發方式,除現行攔檢稽查,進一步擴大為違反《道交條例》併同舉發;並增訂投保義務人在強制車險期間屆滿逾6個月,仍未依法再行訂立強制車險契約者,主管機關可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

保險局指出,交通部納管發照後就不會換照,加上保費相對較少,為節省保險公司作業成本與保戶投保成本,微型電動二輪車強制責任險擬拉長時間,規畫為5年期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