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納管全面啟動 桃警加強管理提升道路安全
即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正式納入管理,經統計強制掛牌首日取締未掛牌14件、取締其他違規21件。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呼籲所有車主,切勿心存僥倖,務必完成掛牌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否則將不得上路。一旦被取締,將面臨新臺幣1200至3600元的罰款;同時,違規改裝車輛也將被依法查處。
李維振提醒微電車車主申請掛牌需攜帶身分證正本、有效期限30天以上的強制險保險證、車輛出廠證明和車主印章至監理單位臨櫃辦理,並繳納450元掛牌費用。掛牌後,車輛需遵守每小時25公里的速限規定,且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一旦違反規定,改裝車輛將依法處罰。
李維振指出,微電車是許多外籍移工偏好的代步工具,因此針對工業區內公司行號及廠房積極展開宣導,協助移工完成掛牌。同時,今年截至9月,桃園市警局已舉辦168多場社區座談會與宣導活動,吸引近8568人次參與,為進一步確保安全,警方與監理單位聯合稽查,針對違規改裝進行全面檢查。
統計今年1至10月桃園市發生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事故424件,且微電車常見交通違規行為包括違停、不依標誌或號誌行駛等。113年1至9月期間,警察局共取締微電車各種違規2,903件,其中違停為最常見問題,桃警提醒,違停車輛將被拖吊至保管場繳交罰鍰才能依程序領回。
此外,微電車酒駕同樣開罰,若酒測值達0.15至0.24mg/L,將被處以新臺幣1200至2400元罰鍰,超過0.25mg/L或發生重大事故,則依法追究公共危險罪責。李維振呼籲,微電車雖無需駕照及稅金,但車主應依法合規,重視交通安全,避免觸法。微電車納管措施旨在提升道路安全與秩序,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期待市民共同配合,打造更安全的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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