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 明起掛牌才能上路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率逐年攀升,在未納管及無投保強制責任險情形下,造成用路人行車安全隱憂。為加強交通安全管理,自十一月三十日起,電動自行車修法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要掛牌才能上路,且騎乘年齡也調整為年滿十四歲才可騎乘,該慢車係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為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並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後至監理機關辨理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

基隆監理站站長郭芳權呼籲,為讓廣大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能盡早領牌,行車上路有保障,需攜帶車主身分證明文件、新領牌照登記書、印章、車輛來歷證明、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統一發票等文件,並將愛車投保有效期限達三十天以上強制險,至各區監理所站申領微型電動二輪車號牌。以基隆監理站為例,為便利民眾就近領牌,亦提供到點服務,期能縮短民眾辦理之路程及加速申領牌照服務,歡迎連結臺北市區監理所官網-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查詢,請民眾多加利用。

另外,基隆監理站也提醒掛牌後也要遵守交通法規,騎乘時須戴合格的安全帽,不得擅自改裝,以免觸法。而於納管前所購買的合格電動自行車,必須於新法施行後二年內,依規定領用並懸掛牌照,違反者最高可裁罰新臺幣三千六百元。

基隆監理站表示,該站訂於十一月三十日在車輛檢驗線(實踐路二九六號)及中華電動二輪車經銷處(汐止福安街十七號),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作業,現場將展示說明微型電動二輪車速度測試及申領牌照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