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車掛牌納管上路 桃警強力宣導取締違規

桃園警方自11月30日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掛牌納管緩衝期結束後,加強取締未掛牌違規行為。桃園分局龍安派出所副所長黃俊凱日前巡邏時,發現3名外籍移工分別騎乘未掛牌的微電車,隨即依法攔查,開單告發並移置保管。警方提醒車主應立即至監理單位辦理掛牌,並投保強制責任保險,以合法上路。景福派出所警員也攔查一名印尼籍移工騎乘的未掛牌微電車,同樣依法處理,並提醒應符合相關法規,保障行車安全。

桃園警方自11月30日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掛牌納管緩衝期結束後,加強取締未掛牌違規行為。圖:警方提供
桃園警方自11月30日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掛牌納管緩衝期結束後,加強取締未掛牌違規行為。圖:警方提供

微電車掛牌成法定義務,違規者將面臨1200至3600元罰鍰。此外,警方指出,騎乘微電車酒駕、雙載、超速(時速超過25公里)、未戴安全帽及年齡未滿14歲等行為,均屬違規。酒駕者若酒測值超過0.25MG/L或引發重大事故,將以公共危險罪追究刑事責任。警方呼籲民眾確實遵守相關法規,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桃園警方自11月30日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掛牌納管緩衝期結束後,加強取締未掛牌違規行為。圖:警方提供
桃園警方自11月30日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掛牌納管緩衝期結束後,加強取締未掛牌違規行為。圖:警方提供

為進一步防制交通事故,桃園警方自10月16日至12月15日展開為期2個月的交通執法專案,針對酒駕、闖紅燈、超速(超過40公里)、車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等5項重點加強取締。警方同步推動交通安全及防禦駕駛宣導,期望落實「人本交通 停讓文化」與「車輛慢看停 行人安全行」觀念,降低事故發生,為市民創造更安全順暢的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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