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會通過 舊法獲罪男同志雪冤獲賠

(中央社柏林22日綜合外電報導)德國國會今天表決通過,讓5萬名在延續到戰後仍有效的納粹時代舊法下、因同性戀而遭判刑的男同志洗刷罪名,並提供這些人賠償金。

法新社報導,經數十年奔走遊說後,積極人士與受害者為奮鬥最終獲得勝利而歡慶,得以讓男同性戀洗刷因德國刑法第175條而被烙上犯罪印記的污名,估計這類獲罪者尚有5000人活於世上。

由德國總理梅克爾(Angela Merkel)執政聯盟掌握大多數的國會聯邦下議院,以壓倒性多數通過這項新措施。

新措施提供這些獲罪男同性戀一筆一次性領取的3350美元(約新台幣10萬元)賠償金,因獲罪坐牢者,每服刑1年可再額外獲賠1675美元。

德國的刑法第175條規定「與自然相違悖的性行為..凡男男之間或人獸之間」均觸法;女性與女性間的性行為則沒有明確規定違法。

儘管相關規定是1871年上路,卻罕見執行到納粹掌權,到1935年,納粹又把法律訂得更嚴,可判10年強制勞動。在納粹的所謂第三帝國期間,有超過4.2萬人因此遭定罪坐牢或被送進集中營。(譯者:中央社陳亦偉)106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