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議會通過 禁醫療機構發「意外帳單」 救護車除外

德州議會通過的SB1264法案禁止醫療機構給消費者發「意外帳單」(surprise bill),但救護車不受這項法規限制,居民應該事先計畫緊急應變方式,以免被救護車公司漫天叫價。

泰勒(Cornelius Taylor)和妻子住在大學城(College Station),去年夏初女兒哈達薩(Hadassah)出生,7月初的一天,夫妻兩人發現女兒呼吸停止,嚇得趕快打911召請EMS(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急救,救難人員給女兒急救後呼吸恢復,但EMS建議把孩子送到醫院詳細檢驗。泰勒在學區上班,有很好的醫療保險,便同意讓救護車把孩子送到醫院。

醫生沒發現孩子有健康上的問題,夫妻兩人把孩子接回家,醫院的帳單大致都由保險給付,他們只付了些許的自付額。孰料事經半年多,他日前突然收到救護車公司寄來的郵件,打開一看嚇了一大跳,那一趟救護車索價2000元,保險計畫的救護車支付上限是500元,也就是多出的1500元要自掏腰包。

泰勒表示,當自己的家人出現緊急狀況時,當時一定是救人要緊,更何況他有很好的保險,但如果事先知道一趟車程要付這麼多錢,在女兒已無大礙之後他會自己開車送去醫院。SB1264通過以後,大眾以為不會再收到意外帳單,但那項法案有一個漏洞,救護車不受該法限制,也就是救護車公司可以漫天要價。

財經專家指出,消費者收到這種帳單時,可以跟救護車公司討價還價,有時收費可以減掉一半之多,畢竟公司希望盡快收到款項,把這張帳單銷帳。另外,家人應該詳加探討緊急情況的應變方式,譬如全家一起練習心肺復甦術CPR、海姆立克急救法(Heimlich maneuver),這些應變措施都是很重要的課題。

為了彌補這個漏洞,州參議會在2021年的會期中通過了SB999,但眾議會沒有對這項法案討論表決,因此消費者只能靠自己多了解、多防範來保障自己的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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