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東飆車王」害命判4年 家屬淚轟惡劣只賠2萬
去年3月晚間下班尖峰時刻,北市天母發生一起嚴重事故,肇事駕駛飆車劣跡斑斑,被稱為「德東飆車王」,飆車撞飛斑馬線3名行人造成1死2重傷,家屬哀慟奔走,控訴他始終消極不認錯、至今只賠2萬元,今日上午士林地院一審宣判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
死者女兒朱小姐:「我那時候女兒剛出生,所以我抱著1歲3個月的女兒,那時候又疫情我沒有坐計程車,我就抱著她在路上奔跑,奔跑到醫院然後醫生急救,醫生說這個傷(很嚴重),急診室的主任說他看過這麼多傷,這個傷勢是不能原諒的。」朱小姐痛哭道出媽媽是她原先唯一的親人,卻被飆車撞死了。
回顧當晚下班尖峰時刻,行人們走斑馬線過馬路,下一秒卻被轎車高速撞飛,3名受害行人中,65歲的婦人命喪輪下,另外2名女高中生則是骨折重傷,事發一年半,21日上午士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
死者女兒朱小姐:「他的態度惡劣是連到上一次開庭,他都跟法官說我媽媽的死跟他沒有關係。」死者家屬打起精神奔走,心裡的痛沒有減緩過。
事發前一家人和樂融融,朱小姐看著昔日影像回憶,媽媽開心逗著小孫女,如今原本幸福家庭被這麼一撞,撞碎了,而肇事的簡姓男子,過去飆車劣跡斑斑,被稱為「德東飆車王」,家屬求償2000萬,怒控他消極又囂張。
死者女兒朱小姐:「(調解時)他突然給我一個信封,我一收下他們馬上就跟調解員說,這裡面是2萬你要登記在上面,我不懂他這個用意,是說以後開庭他要跟法官說有個依據,說他有釋出善意是我們不和解,他對媒體放話說他買了6000萬的房子,他要付房貸沒現金沒有得賠。」飆車害命不認錯,一審判刑4年,止不了家屬的氣憤與痛心。
【無罪推定】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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