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到在公司宿舍生孩子!台灣破萬外籍母親悲歌:懷孕卻依然搬重物,搬到出血…

「我在懷孕依然搬重物、有出血狀況,醫生開了證明,但公司不為所動,我只好在懷孕7個月把所有事病假都請完待產……」「她經常要抱著阿嬤去上廁所,但懷孕後做這些很吃力,她很擔心工作不保……」

懷孕卻依然搬重物搬到出血、想換「沒有毒」的工作被拒絕、隱瞞懷孕一路忍到在公司宿舍生下孩子──如今台灣有高達30幾萬女性移工,她們在青春正盛時來到台灣奉獻勞力、一待最長12年,台灣社會卻也遺忘了她們成為母親的可能性。母親節前夕的5月2日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發佈調查報告,即道出在台灣至少破萬的外籍母親悲歌,王美玉嘆:「我們希望,來台灣討生活的女性移工,不再是孤單無助的處境……」

「7個月」是最大關鍵 她們被迫隱匿懷孕、在公司宿舍生第三胎才叫119

據監委王幼玲報告,迄2018年底在台外籍移工人數已超過70萬,雖受疫情影響人數減少,至2021年底總人數仍有66.9萬,其中女性移工達52.7%、超過35萬人。至於女性年齡,8成在25歲至44歲之間,25至34歲者更高達47.1%,正值生育年齡。

有可能在台灣懷孕生子的移工一樣受《勞基法》或《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台灣也確實有提出相關措施,例如取消妊娠檢查、不強迫遣返、雇主想解約時進行解約驗證、確認這是否真的是移工的意願,也建立申訴與諮詢管道、緊急安置及懷孕資源平台,如果外籍看護工因懷孕需要休息、有長照需求的雇主也可以申請喘息服務,政策洋洋灑灑高達10項,但以調查結果來看,當一個外籍移工在台灣懷孕,依然會陷入丟掉工作、負債回鄉、孤立無援的處境。

據王幼玲、王美玉訪談移工結果,當一個移工懷孕,首先會面臨的是「7個月」的重要關卡──懷孕7個月以後就需要醫師證明才能上飛機,因此當雇主或仲介知道移工懷孕,往往會拚命說服媽媽在7個月以前回去,曾被雇主反覆問要不要墮胎的J君就說:「到了懷孕7個月之前,公司開始刁難、一直要我回國,部門主管、人資仲介不斷跟我會談,甚至加重我的工作負荷……」這些事情傳開來,許多移工當然不敢透露自己懷孕的事,P君在臨盆之際跟雇主謊稱說身體不舒服要找朋友、在朋友住處一樓大廳服務台破水,C君則在宿舍生下孩子、要生了才叫119,那時她甚至已生了第三胎。

20200610-移工職災配圖,工廠外觀配圖。(陳品佑攝)
20200610-移工職災配圖,工廠外觀配圖。(陳品佑攝)

當一個外籍移工在台灣懷孕,將陷入丟掉工作、負債回鄉、孤立無援的處境(資料照,陳品佑攝)

而在1955接獲移工求助,也有女性移工說被雇主發現懷孕4個月就狂催回國,也有男性移工的太太在懷孕4個月時被雇主要求自願離職回國,太太相信雇主開的條件,怎知做完「解約驗證」,仲介才說雇主不願意付機票錢。

就勞保局資料,2018至2021年間女性移工請領「生育給付」者達1.5萬人,其中有8010人終止契約離境,且逐年上升。王幼玲提醒,目前請領生育給付的移工多半為產業移工(廠工)、社福移工(看護工)極少,這是因為看護工原則上沒有勞保、很難申請生育給付,因此有很多黑數,實際上懷孕的、因懷孕被迫回去家鄉的女性移工想必更多。

懷孕照樣排大夜班 她搬重物出血、公司看醫師證明卻不為所動

一個懷孕女性移工是否真的自願解約,雖然各地方政府會以「解約驗證」來確認,王幼玲說,勞動部身為中央主管機關並沒有好好掌握解約驗證的成效。據地方政府查復結果,在2020年至2021年有5179位懷孕移工被終止契約離境,其中遭雇主不當終止契約案件竟為「0」,可見驗證程序顯得虛有其表。

如果受到雇主不當解約,移工可以向1955申訴、2020至2021年間就有226件申訴案,但就其中144件結果是已經離境、正等待離境,而後同意撤案者還高達64%。為什麼移工要在離開台灣、或正離開台灣才提出申訴?為什麼申訴了還要撤案?這點勞動部無法給答案,但勞動部也說,這些案件可能被歸入工時爭議、薪資爭議等其他項目。王幼玲說,這可見勞動部對申訴案欠缺明確分類,讓懷孕歧視類別的案件有失真疑慮。

即便懷孕女性移工選擇留下來,職場依然對孕婦不友善。據訪談結果,有女性移工說工廠在懷孕7個月時開始刁難、加重工作,雖法令是可以請假去產檢、有領班要求只能在休息日去產檢,一位移工更說:「我在懷孕依然搬重物、有出血狀況,醫生開了證明,但公司不為所動,我只好在懷孕7個月把所有事病假都請完待產……」也有媽媽擔心被解約回國,只好謊稱不知道自己懷孕、從未做過產檢。

就1955申訴案,可見懷孕移工也會被排夜班、強迫加班到晚上、不給請假、甚至強迫休無薪假。也有一位在電子廠的懷孕移工希望可以暫時被安排到「沒有毒」、不用接觸化學藥劑的工作,但無法被合理調整。

即便在台灣平安將孩子生下了,產業移工(工廠)每月平均薪資僅2.4萬,要支付每月平均1.5–2.5萬元的托育費用顯然負擔沉重,媽媽們只能靠工廠輪班制度輪流帶孩子。社福移工即看護工處境就更為艱辛了,經常性薪資1.7萬、通常24小時與雇主家人待一起,沒有錢也沒有時間照顧孩子,一位受訪媽媽T君就說,雖然雇主說不介意懷孕、不會解約,但她總是充滿擔心害怕自己無法勝任工作,最後只能選擇逃跑。

找看護工的家庭需要有人照顧家人、看護工懷孕後一切就會很困難,這點衛福部其實有「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擴大喘息服務計畫」,但據勞動部2020年委託研究結果,高達6成雇主說沒用過。即便雇主有心填補看護工懷孕休息的空檔,這方案的給付額度無法補足家庭看護工在懷孕生產期間請假的人力空缺,而衛福部也說,方案是為了舒緩家庭照顧者的壓力與精神負擔,不是替代外籍看護工請產假的人力支援。

「我們不是鼓勵外籍移工在台灣生兒育女,但已經生了,我們要提供怎樣的友善環境?」

各種因素交織下,外籍移工在台灣懷孕大多就是走向悲劇性的結果,有些人選擇逃跑、生下所謂「黑戶寶寶」,「私下處理」去做人工流產的更多,即便把孩子生下來也很難給孩子最好的照顧、被迫把孩子送回家鄉,母子分離。

移工懷孕跟台灣的關係何在,監察委員王美玉說,這問題必須反問:台灣可以沒有外籍移工嗎?如今不管產業、看護都在搶工、連失聯移工都在搶,可見台灣人確實對移工人力有如此大的需求,而移工在台灣最長一待12年,「我們不能看不到這些在台灣討生活的移工容顏,也不能假裝聽不到他們辛酸的聲音。」

20200613-移工職災配圖,移工身影配圖。(陳品佑攝)
20200613-移工職災配圖,移工身影配圖。(陳品佑攝)

「我們不能看不到這些在台灣討生活的移工容顏,也不能假裝聽不到他們辛酸的聲音。」(資料照,陳品佑攝)

王美玉說,8成女性移工在台灣是適合結婚養育兒女的年紀,或許有人會問:明明來工作,為什麼要懷孕?但移工確實大多都在適婚年齡,她們很年輕、在台灣舉行宗教婚禮成為夫妻,自然會認為自己可以生兒育女,即使不小心懷孕也會覺得孩子該被生下來,但在台灣的處境真的辛酸。

例如有移工懷孕後工廠拒絕她住宿舍、必須在外租房子,沒想到公司每個月照扣膳宿費2000元、住宿費也不還。照顧孩子的問題,有些產業做二休二、媽媽們輪流帶小孩,真的無法就找同鄉或失聯移工幫忙帶、一天付500,而看護工的處境更難、每月才1.7萬,要拿一天500元來照顧孩子真的負擔沉重。更糟糕的是孩子生病沒有任何健保、完全要自己付。

「我們不是鼓勵外籍移工在台灣生兒育女,但已經生了,我們要提供怎樣的友善環境?移工也是幫雇主解決困境,但現在懷孕生子的問題幾乎是丟給他們自己解決,生下來的孩子更是無辜。」王美玉說:「我們希望來台灣討生活的女性移工不再是孤單無助的處境,各界能協助她生育後孩子如何在台灣生活的問題。」

就監委王幼玲報告,2022年1月1日起,勞動部補助桃園市政府委託民間團體勵馨基金會辦理「外國籍婦幼諮詢服務中心」並對外服務,對移工懷孕提供諮詢宣導、支持與安置服務、協助轉換雇主,之後也會在中南部增設據點。這或許是一個陪伴懷孕女性移工的方式,王幼玲也強調,女性移工在台灣懷孕生子問題涉及母性保護、孩子權利、健康權、受教權、生命權等,涉及多個國際人權公約,將來國家人權委員會也將做後續追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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