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天道盟大哥劉邦誠拒捕與警駁火 一審遭判12年

自稱天道盟太陽會總顧問劉邦誠,106年4月間在新北市中和區公寓拒捕和警方駁火,最後在女友溫情攻勢勸下棄械投降。新北地院今天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判處劉邦誠12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邦誠105年12月至106年1月間某日,在桃園市某處,同時向菲律賓籍、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阿華」的成年男子,以新台幣(下同)28萬元購買美國制式手槍1枝、子彈69顆;另外,他還以每枝3萬元購買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的改造手槍3枝。

106年4月30日上午警方持搜索票到劉邦誠住處,他發現後逃入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一處公寓的樓梯間,朝員警所在位置開槍射擊10餘發,警方通知他當時的高姓女友到場並以電話說服,劉才投降。

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劉邦誠在公寓內密閉式樓梯間,從樓上往下開槍多達10餘發,明知警方可能因攻堅被子彈射擊死亡,卻仍朝警方射擊,認定他主觀上有殺人犯意,依殺人未遂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非法持有手槍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併科罰金20萬元,合併應執行徒刑12年,併科罰金20萬元。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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